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是钦州陶艺人传承下来的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6月被列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古老的烧制技艺在21世纪获得了新的传承与保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根据上述定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详细分类:a.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非遗”定义和分类,“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在“非遗”名录中属于e类,即“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首个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宗旨的国际法律文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其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的法律框架的丰富和完善,并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发展最为迅速的文化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2003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第32届会议上通过,并于2006年4月20日生效截至2011年1月底,《公约》缔约国已有134个国家。中国是首批缔约国之一,并全程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
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是钦州历代陶艺人根据本土资源条件创造出来的手工技艺,它伴随着钦州历史发展,薪火相传,不仅与人们的生活休戚相关,也与时代发展脉搏一致。为使坭兴陶烧制技艺不因时代变迁而衰弱、停止,也不因科技进步而变种、变质,保护好,保存好,使之在发展中得以传承,是确保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具有生命力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所以,加强保护意识,确保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永久传承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社会的责任和全民的责任。
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如何进行保护?对此,我们可以根据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寻求一些思路。公约第二条第三款对“保护”进行了解释。“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坭兴陶烧制技艺的生命力?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条第三款中提到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说明“非遗”的保护,不仅包括“确认、立档”类似“申遗”的基础性工作,还包括对其进行“研究”(理论研究和科学实验),以及“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等更长远、更深入的保护工作,包括通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等方式,能够为人熟知,成为活态形式,得到传播和继承。